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欠錢不還法律的處理: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。如果勝訴且判決生效后,對方仍然不還錢,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(zhí)行。
根據《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二十條的規(guī)定,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,并按照被告人數(shù)提出副本。
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,可以口頭起訴,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,并告知對方當事人。
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(guī)定,發(fā)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、裁定,當事人必須履行。一方拒絕履行的,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(zhí)行,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(zhí)行員執(zhí)行。
欠錢不還可以通過借款人的親戚朋友打聽對方的去處,有身份證等信息的,可以去公安機關查詢借款人的下落。實在找不到人的,也可以采取起訴手段要求還款。一般法院都是通過公告的方式送達文書,執(zhí)行判決。債權人要保留好真實的證據如借款借條等,如果起訴的事實清楚、證據確鑿、請求合法的,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缺席判決。如果法院缺席判決,以后找得了被告人,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(zhí)行,完成債務的催討。
欠錢不還屬于民事中的借款合同糾紛,對借款合同糾紛債權人可以向以下基層法院起訴:有約定管轄法院的按照約定當事人有約定管轄法院的,應當先到約定的法院起訴。法律快車提醒您,雙方當事人可以書面協(xié)議選擇被告住所地、借款行為履行地、借款行為簽訂地、原告住所地、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。
《民事訴訟法》第二十三條,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。
《民事訴訟法》第二十一條,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;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。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。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,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(qū)的,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。